臺南市107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
辦理單位自評表
活動類別: 陽光青少年 自評時間: 107 年 10 月 1 日 承辦單位: 安定區南興國小 記錄人員: 黃麗芬
項目 |
內 容 |
評 分 指 標 |
評分 |
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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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 配合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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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符合學校特色之程度 2.實施對象確實之程度 |
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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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 動 適 切 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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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符合學習者之需求程度 2.符合學習者之能力程度 |
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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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活動課程符合目標程度 2.學生反應符合目標程度 |
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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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講員或帶領人員專業證照 2.講員或帶領人員與學習者互動情形 |
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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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活動時間適當程度 2.活動場地適合程度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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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 源 運 用 情 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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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指派專人承辦業務情形 2.校內外相關人員配合情形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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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帳目明細確實記載情形 2.經費達到預期成效情形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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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運用校外社會資源情形 2.家長參加親職教育情形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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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 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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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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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益評估檢討與建議: 今年因為社區生活營經費的挹注,讓孩子在課後有個安心學習的場所,家長也更加放心。對於受輔的學生學校方面除了提供課業上的學習,更讓他找到另一個表現的舞台,從與他人的互動中學習團體參與及體會團隊合作的重要性。 |
其他特殊紀錄事項: ※融入議題(請勾選) □性別平等 □家庭暴力防治 □性霸凌防治 ▇毒品防制 □網路成癮防治 □防範被害 ※學校行政人員是否參加修復式正義宣導說明會 ▇是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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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: 單位主管: 校長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