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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知 訪客 - 教務處公告 | 2019-04-15 | 點閱數: 385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8 年 3 月 18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80039066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旨揭認證作送件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「初階」認證
1、請以紙本送件,收件日期於 108 年 6 月 28 日(星期五)截止, 108 年 7 月至 8 月進行審核,審核結果屆時另行公告,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,並留意送件期程。
2、送件地址:國小認證資料逕送臺南市佳里國民小學教務處郭詔維主任收,國中認證資料逕送臺南市建興國民中學教務處吳忠政主任收。
(二)「進階」暨「教學輔導教師」認證
1、因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」之培訓認證功能仍在修正測試中,為不影響教師認證權益,請欲認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,繳交期程自 108 年 4 月 10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。
2、進階認證:http://bit.ly/ntnu107adv_app
3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:http://bit.ly/ntnu107tch_app
4、繳件後狀態查詢:http://bit.ly/tpdntnu
5、凡 107 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,皆採 107 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。倘有 106 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,則可依 106 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表格申請認證,亦可準用 107 學年度之規定。
三、請各校承辦人務必將相關認證訊息轉知校內,維護校內教師權益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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