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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 訪客 - 教務處公告 | 2019-02-25 | 點閱數: 272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8 年 2 月 19 日臺教師(二)字第 1080023863B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,教育部 104 年 5 月 15 日臺教師(二)字第 1040059856B 號令發布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」,鼓勵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,以提升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。取得旨揭評量精熟證明為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必備條件。
三、旨揭評量本(108)年度計辦理 2 次,電子簡章訂於 108 年 2 月 25 日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(https://tl-assessment.ntcu.edu.tw/)。
(一)第一梯次評量: 108 年 3 月 5 日至 3 月 14 日下午 3 時止,受理網路報名。 5 月 19 日至 5 月 26 日,進行評量。
(二)第二梯次評量: 108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1 日下午 3 時止,受理網路報名。 12 月 21 日及 12 月 22 日,進行評量。
四、本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,囿於試場座位限制,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,將依下列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:
(一)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現職編制內國民小學合格專任教師。
(二)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不得同時報名同一網路報名梯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)
五、本評量 108 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,未來將朝「使用者付費原則」規劃,爰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,並請於相關網站公告相關訊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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