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 110 年 7月 13 日起,校園操場開放注意事項
1、僅開放學校操場供社區民眾活動,不開放運動設施設備(如籃球場、風雨球場)。
2、校園其他區域禁止進入,請遵循本校規劃之通行動線,禁止進入非開放之區域,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處,
- 、操場開放時間:
不分平日或假日,以上午 5 點至 7點 30 分;下午 5 點至 8 點 30 分為原則。
- 、進入校園,請配合下列事項:
(1) 採實聯制(掃 QR code)。
(2) 保持社交距離(1.5 公尺)。
(3) 全程戴口罩。
(4) 禁止飲食。
5、請民眾共同遵循防疫規範,若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,避免進入校園,以保護自身及他人之健康。
6、勿擅闖,依公告時間開放,且操場以外空間不開放,擅闖者將錄影或拍照並依傳染性防治法第 67 條 1項 2 款之規定裁罰 6-30 萬。